发布时间: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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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项目编号:0623-2675N3606004)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1.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标包1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提供为期12个月的食堂所需全部食材定点、定时配送服务,食材品类涵盖蔬菜、肉类、海鲜水产、蛋品、粮油、干货调料等常用品类 | 1个 |
1.4 项目性质:货物及服务。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交货地点:每日6:00配送至星城荣域综合楼A座6楼食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个30万元(含)以上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uanxiangchaxun/
2.6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9其它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生猪提供定点屠宰证或与具备以上证照的合作商签订了直供协议(提供合作商的相关证照以及合作协议)。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4.2.1资料要求: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③授权代表在投标公司三个月以上的社保交纳证明。
4.2.2购买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将序号4.2.1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集中到一个PDF文件发送至hnzb06@163.com,并联系13006652055(莫苏燕),资料审核通过后再进行付款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3售价:招标文件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请至少于开标前一周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以维护投标人诚信经营声誉,同时便于招标代理公司组织招标活动。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 14时00分00秒。
5.2响应文件的递交:须现场递交: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大厦十二楼相应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纸质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5.4.4 现场递交人员非供应商单位法人或非在供应商单位购买近三个月社保的授权代表。
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chinabidding.com.cn)、湖南智慧阳光采购平台(http://hnbidding.com/)上发布,除上述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采购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采购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369号星城荣域园综合楼A座6-9楼
联系人:廖先生
电话:1894257188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电话:0731-84536622、13006652055
联系人:莫苏燕、左江霖 、易伟强
邮箱:hnzb06@163.com